近日,徐州市銅山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、副主任王民生(正處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由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民生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01年至2020年,被告人王民生利用擔任沛縣大屯鎮黨委書記、新沂市委常委、組織部長、銅山縣委常委、銅山區委副書記、銅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、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索取、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,數額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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